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服务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和江苏制造业转型升级,探索并做优机电类职业本科专业建设,培养能够成长为技术技能大师和大国工匠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,对专业特区“卓越现场工程师”班(简称“班级”)开展职业能力评价,设立淘汰机制,实现动态择优增补。
不适合继续在班级学习的学生,分流至本专业平行班;本专业平行班表现优秀的同学,经过个人申请,增补进班级。
一、分流规定
1.考核依据:综合考核成绩=课程考核成绩(70%)+导师评分(20%)+班主任评分(10%)。
2.每学年末,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,分流班级总数10%的学生。
3.每学期末,课程考核成绩中的课程,成绩有不及格的同学,列入分流备选名单。
4.违反国家法规、校规或校纪受到处分的同学,直接分流。
5.每学年第1学期,对第2条、第3条的同学进行预警;学年第2学期,按照本方案执行。
二、增补规定
1.增补原则:综合考核成绩=课程考核成绩(60%)+其他特长(20%)+面试成绩(20%)。
2.本专业平行班相同生源学生,自愿报名,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,择优录取。
3.其他特长,指参加过各类竞赛、项目,发表过论文、专利,开展过比较突出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。
三、其他说明
1.课程考核成绩,指当学期专业核心课,专业基础课,公共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和大学英语等课程的平均分。
2.导师评分,指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项目、竞赛、实验实训室建设、教学资源建设和社会服务等,指导教师给予评价分。指导教师评分如表1所示。
3.班主任评分,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给与优、良、中、及格四级评分,优(90分)、良(80分)、中(70分)、及格(60),班主任打分按照百分制。
表1 指导教师评分表
项目 | 评分 | 意见 |
项目时间进度情况(态度)(1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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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参与度评分(1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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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学习能力评分(2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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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专业技能评分(3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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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完成情况(3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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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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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每学期末,班级课程考核成绩排名最后的同学,其课程考核成绩,不低于平行班同学的课程考核成绩,本学年不分流,同时也不增补。
5.被分流的同学,进入本专业平行班继续学习,不影响在校期间的权力和义务。
6.从本专业平行班增补进入班级的同学人数,原则上等于分流学生人数。
7.增补学生的遴选,遵循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自愿报名、严格审查、择优录取,程序规范、结果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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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18日